关于建立大连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(二)
三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分工
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承担与各自业务职能相对应的职责。具体分工如下:
市科委:牵头负责全市的科普工作,组织制订全市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,提交科普联席会议审定,并进行部署和督促检查;对我市科普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调研,组织制定科普管理的专项法规和政策,提出政策性建议;组织科技系统开展科普工作,并负责与各有关部门、区市县进行联络;安排联席会议的议程,受联席会议委托,承办日常事务。
市委组织部:制定政策措施,考核检查各区市县领导班子抓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;组织农村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,并带领广大农民积极参加技术培训,科技示范活动等。
市委宣传部:研究制定科普宣传有关政策,把科普宣传作为整个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,组织和推动大众传播媒介开展形势多样的科普宣传。
市科协:调动各级科协和学会组织及广大会员单位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的作用;利用科协系统的科普网络和组织优势,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。
市教委:研究政策措施,把科普工作作为我是各级各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努力发挥教育部门在传播科技知识中的主渠道作用;结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,生动活泼地组织和开展青少年的科普活动;积极动员和组织高等院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投入科普事业中。
市经委:充分发挥大中型国企的科技力量,调动全市企业界领导和职工的积极性,宣传、普及科技知识,增强科技意识,提高科技创新能力,推动企业科技进步。
市农委:实行政策引导,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,落实科技兴农政策,大力推动农村和农业科技进步,在全市扎实有效发展农村科普工作。
市民委:研究制定有利于推动少数民族科普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结合实际,加强对少数民族农民的科普知识宣传,组织少数民族农民学习和使用先进的适用技术。
市农业局:面向农村开展技术培训,普及科技知识,调动广大农民使用和推广农业新技术,新品种的积极性。